近日,有新闻媒体曝光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规套现医保基金问题,医保部门迅速进驻查处。大多数群众称快叫好,说“查得好”!但也有个别自媒体发出质疑声音,认为医保个账本来就是参保者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用这个钱串换购买非医保用品,保健品或者生活物资不应认定为违规。

其实,这种质疑声音混淆了两个概念:所有权和使用权。医保个账的钱确实归拥有个账的参保人所有,但它的使用必须严格限定在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内,不能“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医保个人账户不得用于“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主要基于以下三个原因:
医保个账是“医疗保障基金”,而非“个人存款储蓄”。虽然参保人对医保个账基金有使用权,但这笔钱在法律上被严格界定为“医疗保障基金”,与随意支配的银行存款有本质区别。
根据专款专用原则,医保个账基金必须用于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比如药费,诊疗费,医疗器械等。
“串换”行为(即以购买药品的名义刷卡,实际购买生活用品),属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令禁止的欺诈骗保行为。这并不是在花“自己的钱”,而是在非法挪用医保基金。
实现“医保个账家庭共济”,并非“医保个账消费自由”。
关于医保个账的使用范围,国家已明确规定:
(一)可用于家庭共济。可支付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医药费用。
(二)禁止非医疗用途。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或购买生活用品等非医保支出。
套取医保个账购买生活用品,损害的是所有参保人的“救命钱”。使用医保个账购买生活用品,看似无伤大雅,实际上背后存在两大严重问题。
(一)参保群体的长期保障受损。设立医保个账的初衷之一是“纵向共济”,即把年轻时的钱存起来,用于抵御年老时的高额医疗风险。如果现在就把个账掏空去买生活用品,等将来退休生病了,个人账户里没钱,看病自费增高,吃亏的还是自己。
(二)医保体系的运行风险上升。“串换”行为的结果便是医保基金池存量变少,医保基金保障能力下滑,最终将会影响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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